“我们请他们为苹果电脑开发程序,但遭到拒绝。”1998年,乔布斯兴冲冲地找到 Adobe 公司,希望他们为苹果公司研发一套视频处理软件。Adobe 认为给当时市场份额少得可怜的苹果电脑开发软件是对自身资源的一种严重浪费。
这让乔布斯很没面子,也很伤心。因为乔布斯曾帮助 Adobe 起家,“我帮助过这家公司成名。”正所谓“看穿世事金能语,说到人情剑欲鸣”。


“废材”与恩人
“我常常去我父亲工作的地方,看见他用氰化物和其他可怕的化学药品刻录要印的图板。”查尔斯·格什克回忆说。如此危险的工作让他脑海中始终回响着父亲的话“千万不要进入印刷业”。查尔斯后来选择做排版软件显然跟他的童年记忆有关,他认为应该要有一种更好的方法来实现排版。
1982年 11 月,查尔斯与约翰·沃诺克携手创办了 Adobe 公司,Adobe 的命名取自查尔斯家后的一条小溪名。
Adobe 公司当时的产品是 PostScript 打印技术,它刚一面世,就在业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家公司上门寻求合作,这就是乔布斯的苹果。当时苹果公司的麦金塔电脑推出后,虽然初期反响不错,但要推向商用领域,光有一台时尚的电脑还不够,还要有杀手级应用。
苹果前雇员、演说家及作家盖伊·川崎曾笑称麦金塔电脑是“一堆废材”,他又补充说是“一堆有革命性意义的废材”,因为当时缺少相应的应用软件,而 Adobe 的技术正是苹果所需要的。
乔布斯亲自给查尔斯打电话,称苹果将采用他们的技术生产激光打印机,由苹果电脑来驱动打印。双方安排了一次会面。Adobe 的早期员工 Stephen MacDonald 说:“乔布斯一看到 Adobe 的技术,就意识到了它的价值,这为他的麦金塔创建丰富的图形用户界面(GUI)铺平了道路。”
乔布斯请沃诺克和查尔斯吃饭,宾主皆欢的时候,乔布斯开出 500 万美元的价码要他们为苹果工作。Adobe 两位创始人刚从施乐公司出来创业,他们不想再为一家大公司打工,因此一口回绝。但是,双方签署了技术许可协议,苹果还投资 250 万美元,购买了 340 万股 Adobe 的股票。
Adobe 技术加苹果产品组合在市场上获得了成功,《Soft letter》杂志曾评价说:“两家公司不仅在技术上,甚至在市场营销上也是默契配合的。Adobe 使高品质的激光打印输出成为可能,而苹果则为这些印刷输出工作提供了优秀的平台。”甚至有媒体称他们“改变了印刷业”。
沃诺克将乔布斯视为恩人,他成为乔布斯坚定的朋友,总是帮乔布斯说话。当乔布斯被苹果公司扫地出门后,沃诺克这种继续与乔布斯保持着密切联系的态度,显然不被苹果公司高管们所喜欢。
1989年 9 月,微软与苹果公司组成联盟,准备收拾 Adobe。当时的计划是微软为苹果开发 PostScript 的替代产品,而苹果为微软的软件提供字体。为了表示自己要与 Adobe“割袍断义”,苹果抛掉了 Adobe 的股票,当时是花 250 万美元购进,此时已价值 8200 万美元。
查尔斯说过:“如果你想要射中一只鸭子的话,那就得朝鸭子将要到的方向开枪,而不是瞄准鸭子的位置开枪。”对于苹果与微软的合作,查尔斯认为“他们就好比没有经验的猎人一样,只知道朝我们已经到过的地方‘开枪’,等到他们有能力开发出像我们那样的产品的时候,我们早已把他们甩得老远啦——这时他们的产品已经基本跟市场毫不相干了”。
苹果与微软针对 Adobe 的“露水”联盟,显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1991年,苹果不得不与 Adobe 重修旧好,再次成为合作伙伴。斗转星移,此后的 Adobe 蒸蒸日上,而苹果公司则每况愈下,直到乔布斯重回苹果公司。
沃诺克在乔布斯重返苹果公司时,曾赞扬乔布斯意志坚定地来到了苹果公司:“当他解决一个问题时,他带有一种复仇的力量。我认为,在 NeXT 公司的几年时间里,他成熟了——他从来没有这么成熟过。”
关系冷淡的夫妻
赞美归赞美,生意归生意。乔布斯回归后,Adobe 在为苹果开发软件一事上并不上心。
Nashua 设计公司总裁 BurtJanz 曾说:“苹果公司的市场份额日趋减少,Adobe 公司作出上述的选择无可厚非。”他认为 Adobe 公司为当时那么少的用户开发 Mac 版软件不易从市场收回成本。
这深深地刺激了乔布斯,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一个现实:虽然他回归苹果后推出的 iMac 很漂亮,但一线的软件厂商因为它的市场份额很低而不愿意为其花费精力。乔布斯伤心地说:“如果没有人想帮我们忙的话,我们只好自己动手来做了。”
于是在乔布斯的鞭策下,苹果公司开发出自己的视频处理软件 iMovie。“这个软件影响了后来的 iTunes 制作团队,而 iTunes 又引导我们做出了 iPod。”乔布斯曾这样评价。iPod 又推动了 iPhone、iPad 的出现,iTunes 还演化出苹果应用商店,这一切组成了让乔布斯再次攀上巅峰的苹果帝国。
美国著名电视主播戴维·布林克利曾说过:“一个成功者能用别人扔向他的砖头为自己垒起坚实的地基。”如果没有 Adobe 的刺激,苹果公司是否会走上这条路呢?
历史不能假设,乔布斯也不会感激 Adobe 的“激励”。随后,苹果公司和 Adobe 保持着磕磕绊绊的合作关系。
2004年 3 月下旬,记者大卫·贝克写了一篇文章《苹果、Adobe 渐行渐远,昔日情感今何在》,文章中提到“这两家公司拥有同样的电话区号,同样的目标客户群,共同经历了个人电脑的大发展。但就像许多共同生活了 20 年的夫妻一样,两家公司间也有热恋和冷淡的时候。目前,它们显然处于冷淡期,过去几年发生的事情证明了这一点。Adobe 的多款软件都停止了对麦金塔的支持,它们还发布了不少只支持 Windows 平台的新软件。”
Adobe 公司时任 CEO 布鲁斯·奇岑回应说:“我们同苹果之间的关系良好,我同乔布斯的个人关系也非常好,我们会定期联络。在我们相互竞争的领域中,我们公平竞争;在合作的领域,我们默契合作。我们的最终目标客户都是那些专业的创作者们。”他还补充道:“我们同苹果的关系就像一对普通的夫妻之间的关系,有好有坏。保持并不断巩固这种关系非常重要,我们也很清楚我们之间存在一些分歧。”
2007年 6 月,iPhone 发布后,大家发现 iPhone 与 Adobe Flash 播放器不兼容。当时 Flash 已经得到成功推广,几乎全球所有主要手机厂商都从 Adobe 获得授权,将其用于普通手机、智能手机和其他手持设备。Adobe 很希望乔布斯的 iPhone 也能用上 Flash 播放器,可乔布斯迟迟不表态,Adobe 互联网软件部门首席发言人瑞恩·斯图尔特曾说:“除了乔布斯以外,没人知道 iPhone 什么时候会引入 Flash 播放器。”
可是乔布斯并不想导入 Flash。2008年 3 月的一天,乔布斯表示,Adobe 的 Flash 播放器并不是很适合 iPhone。乔布斯的讲话让苹果与 Adobe 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
此后 Adobe 与苹果周旋了将近两年,随着 iPhone 的影响力日渐扩大,乔布斯的底气越来越足,Adobe 也急于进入这个日渐扩大的市场。但 Adobe 仍然没有得到在苹果的手机平台开发 Flash 的许可。2010年 1 月,Adobe 称计划带领 Flash 开发人员投入到针对 iPhone 平台的开发工作中,不管苹果愿意与否。
这种剃头担子一头热的局面没有得到乔布斯的认可,2010年 1 月 28 日,苹果发布不支持 Flash 的平板电脑 iPad。乔布斯称:“Adobe 很懒惰,尽管他们有潜力去做一些很有意义的事情,却拒绝这样做(升级 Flash 软件)。他们缺乏像苹果一样的行事方法。”
Adobe 的 CTO 凯文·林奇针锋相对:“苹果 iPad 不支持 Flash 完全是苹果的错。Flash 早就可以用于 iPhone、iPad 或是其他苹果产品上,但这个问题拖了一年多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应该在苹果一方。”林奇说:“如果苹果允许用户使用 Flash,我们能够确保 Flash 稳定用于这些设备,但苹果并没有给我们所需的合作。”
视频网站开发商 Vertigo Software 公司 CEO 斯科特·斯坦菲尔德表示:“如果你拒绝类似 Flash 的技术,那么将屏蔽掉一半的互联网,因此你不可能提供最好的互联网体验。”
Adobe 的目标不是要搞僵与乔布斯的关系,他们继续向苹果表示自己可以为苹果公司带来“贡献”,称仅 2009 年 12 月就有 700 多万苹果用户尝试下载 Flash。
然而,乔布斯甩开 Adobe 的决心已下,他准备把话挑明。
乔布斯的告天下书
“苹果和 Adobe 有很深的渊源。实际上,我们很早就在车库里与 Adobe 创始人有过一面之缘。苹果是 Adobe 第一个大客户,我们新的 Laser writer 打印机就使用了它们的 Postscript 语言。苹果还投资 Adobe,并多年持有它 20% 的股份。两家公司精诚合作,开发桌面出版系统,并多次合作良好。经过一段黄金年代后,两家公司渐行渐远。”2010年 4 月末的一天,乔布斯发表一篇长文章,针对封杀 Adobe 的 Flash 技术一事,回应外界的批评。乔布斯文章全长 1600 个英文单词,这在乔布斯的个人历史上还是首次,这也透露出苹果在封杀 Flash 技术后所面临的压力。乔布斯在文章开头回顾了一下两家公司曾经有过的蜜月期,接着他指出了 Adobe 的六桩“罪”:
首先,乔布斯认为 Flash 技术专利为 Adobe 独享,而 Adobe 也对其未来发展、价格等拥有绝对控制权,尽管 Adobe Flash 技术广泛流行,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开放的,因为它完全被 Adobe 控制,也只为 Adobe 而存在,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Flash 技术都是一个封闭的系统。
第二点,乔布斯反驳了 Adobe 认为的苹果设备无法连接“整个网络”的说法,称 iPhone、iPod 和 iPad 用户没有损失多少视频。他承认苹果的设备无法玩 Flash 游戏,不过他表示,在苹果的应用商店里有 5 万个游戏与娱乐应用,当中许多还是免费的,iPhone、iPod 和 iPad 的游戏会越来越多,远非其它平台可媲美。
第三点,乔布斯称苹果有第一手资料,显示 Flash 是导致 Mac 电脑死机的原因之一,苹果曾与 Adobe 合作,试图解决此问题,但 Adobe 还是坚持多年不变,苹果不想为了 Flash,降低 iPhone、iPod 和 iPad 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点,乔布斯认为运行 Adobe,会影响苹果设备的续航时间。
第五点,乔布斯表示 Flash 是为电脑和鼠标设计的,而不是手指控制的触摸屏,而苹果的多触点触摸界面不使用鼠标,即使 iPhone、iPod 和 iPad 能运行 Flash,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第六点,乔布斯表示,让第三方插足平台和开发者之间,最终会制造出低标准应用,它会阻碍平台的扩张和进展,如果开发者越来越依赖第三方开发的函数库和工具,那么唯有在第三方选择新功能时,开发者才能享受到平台优越性,苹果不能让第三方支配。
乔布斯最后总结道:“Flash 适用于 PC 时代,为 PC 与鼠标而存在。对于 Adobe 来说 Flash 是个成功的业务。但移动设备关乎低功耗、触摸界面及开发网络标准,这些是 Flash 的短板。”乔布斯也不忘告诫对手,“也许 Adobe 应该集中精力,为未来打造 HTML 5 工具,而不是成天批评苹果放弃过时的事物。”
“直犯龙颜请恩泽”
针对乔布斯的“攻击”,Adobe CEO 山塔努·纳拉延随后接受了《华尔街日报》记者的采访,逐一批驳了乔布斯的指责。关于乔布斯指责 Flash 导致系统经常崩溃,纳拉延回应称,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定和苹果的操作系统有关。
乔布斯在信中宣称拒绝 Flash 是技术上的原因。纳拉延则认为这只是在“放烟雾弹”,事实上已经有超过 100 款用 Flash 开发的软件成功进驻苹果 App Store。而当苹果通过在开发协议中的限制拒绝这些软件时,“肯定和技术毫无关系”。
纳拉延认为,Adobe 的目标是致力于帮助人们应对多系统,苹果限令为平台开发商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乔布斯的禁令纯粹是基于商业目的,Adobe 平台可以让开发商创建可用于多种类型设备的应用程序,而不是局限于一个地方,而这将对苹果不利,这就是乔布斯杯葛它的原因。
纳拉延说:“两个公司对世界的看法不同,我们对世界的看法是基于多平台的。”
2010年 5 月 14 日,Adobe 在《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等 24 家报纸和网站发文抨击苹果,Adobe 的两名联合创始人发表了《开放市场之我见》,公开指责苹果破坏互联网的未来:“我们认为问题的实质在于,谁在控制互联网?答案是没有人,或是所有人,但绝不会是某一家公司。”Adobe 还发起广告攻势,称“爱苹果,更爱自由”。
格什克称:“许多 Adobe 的客户是创造、发行各种信息和内容的人,通过 Flash 他们一般只需要开发一次就可以使作品适用于各种平台。而苹果妨碍了这种普适性,使他们面临困难,即必须要创造同样的内容两次,这自然不是很有效率,成本也会增加。你知道,内容产业面临很大的成本控制压力。”
格什克有些失落地说:“曾经有段时间苹果修改了在硬件或操作系统方面的策略,从而背离我们的产品周期,因此有大概六个月的时间我们并没有和他们的最新产品同步。但这是我们自己的商业模式,我们只能每隔一段时间才对我们的产品进行更新。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苹果,我们现在也不想放弃他们。所有你在我们新广告上看到的内容都是实话,我自己本身大概拥有 8 到 10 台的苹果 Mac 机。我不买(Windows)电脑,我只买苹果 Mac 机。”
Adobe 此举可谓“空将笺上两行书,直犯龙颜请恩泽”。
6月,乔布斯接受采访时再次提到 Adobe:“我们并非要和 Adobe 开战。我们被 Adobe 丢进媒体的狂轰滥炸里,已经感到厌倦了。我不认为 Flash 能成就伟大的产品,所以我们弃用了它。相反,我们将专注于优势技术。如果我们成功了,人们就会买我们的产品,反之就不会买。但是我不得不说,到目前为止,人们都是很喜欢 iPad 的。我们在一秒钟能卖出 3 个 iPad。”
Adobe 移动 Flash 落败
2011年 11 月初, Adobe 无奈地宣布,该公司将停止为移动浏览器开发 Flash Player,这表明该公司基本上承认在与苹果长期以来的网络标准之争中落败。
Adobe 称,他们计划裁减约7% 员工,并向投资者发出警告称,公司未来几年的营收增长速度将可能有所放缓。(本文摘自《乔布斯和他的对手们》一书,科学出版社出版,作者为姜洪军)
《i殇·外企志》记者手记
也许封闭与开放之争是幌子
“这是一条危险的道路。”哈佛法学院的教授、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的创始人乔纳森·齐特兰曾这样评价苹果封杀 Adobe Flash 之举。
他认为苹果试图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王国,“人们的牺牲是:为了这个可爱的物件,你必须去购买它的服务,你只能用 safari 这个浏览器,你不能看 Adobe Flash 的内容”。苹果的另一位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对苹果的封闭性架构也持批评态度,他说自己喜欢相对开放的技术,这样一来就能“进入并增加自己的东西”。他说:“我觉得苹果可以更开放,且不必损失销售额。”
2011年年中,即使微软的 Zune、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战略接连遭到乔布斯苹果的挫败,微软联合创始人比尔·盖茨也继续认为,苹果的封闭模式得以成功,是因为有魅力超群的乔布斯在掌舵,“但那并不意味着它将在未来的多个回合中取胜”。
乔布斯曾认为 Adobe 的 Flash 才是一款封闭的产品。当时,Adobe CEO 山塔努·纳拉延则称乔布斯有关 Flash 是封闭系统的说法“非常幽默。Flash 是一款开放标准”。他还表示,苹果与 Adobe 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就是 Adobe 致力于开放内容。
就整体而言,Adobe 比苹果公司的技术路线开放,但乔布斯看好的 HTML 5 技术比 Flash 更开放,所以这是一个纠结的局面。问题的关键也许无关封闭与开放,而更多的是利益之争和情感好恶。
Flash 标准控制在 Adobe 手中,而 HTML 5 技术使用开放标准,这意味着任何一家公司都无法对其拥有控制权。投资机构 BGC Partners 分析师科林·吉利斯称:“乔布斯推动整个行业朝着 HTML 5 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开源技术经常会取得胜利,即使这不意味着创新者能以此获利。”
提到创新,这也是乔布斯生前抨击 Adobe 的一个理由,他曾认为 Adobe 创始人约翰·沃诺克退休后,这家公司的灵魂也消失了,“沃诺克是我愿与之打交道的创新者,他走之后,留下的只是一群西装革履的家伙,Adobe 公司也成了垃圾。”(姜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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