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人 itwriter 发布于 2012-02-04 08:34 评论(1) 有577人阅读  原文链接  [收藏]  « »

  2月 3 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

  此前因不愿遵守台湾消保法相关规定而被重罚 100 万新台币的谷歌公司今已失去上诉机会,将面临高额罚款。

  据悉,此前谷歌因为不肯依照台湾的消保法,给予手机付费应用软件消费者 7 天全额退款期,仍采取 15 分钟的全额退款服务,而被台北市政府罚款 100 万新台币,约合 33856 美元。而谷歌并未将退款期延长至 7 天,而是决定暂停销售所有付费应用。

  台北市政府于 2011 年 6 月做出该项处罚,并在声明中敦促谷歌尊重台湾的法律及消费者权利,恢复其付费软件在台湾的销售。

  据悉,台湾智能手机用户抱怨他们在下载到不满意的付费应用程序后无法要求退款。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正式致函谷歌以及苹果,要求在 2011 年 6 月 23 日前作出合理解释及整改。苹果同意并作出整改,而谷歌并未答复。

  谷歌在当月早些时候收到台北市政府的警告之后,就暂停了其付费应用程序的下载,直至现在仍未有所改变。

  尽管双方在该事项上有“全面而广泛的交换意见”,而谷歌也表示将深入谅解台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搜索巨头在台北市政府再次通牒的 2011 年 7 月 4 日最后期限后仍固守其政策。台北市政府现今坚持罚款。

  谷歌并未对此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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