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人 MicroCoder 发布于 2009-08-29 10:17 评论(0) 有941人阅读  原文链接  [收藏]  « »

 

     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回应网瘾标准问题

  “判定网瘾标准绝非仅40小时”

  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李凌江昨日称,判定网瘾标准绝非仅40小时,但对其他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他表示不会接受电话采访。

  “40小时不是单一标准”

  此前有媒体报道,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湖南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酒瘾的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湖南专家组成员之一的高雪屏博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

  对于网络上的质疑,该所所长李凌江表示不会接受电话采访,但他表示研究的是上网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情况:“40小时不是单一的标准。”

  研究所隶属的湘雅二医院宣传办工作人员昨日向记者表示,在报道后,医生向宣传办进行了反馈,认为报道中有些表述并不准确、全面。“或许与个人的理解有关。”目前专家正在与有关人士协商此事。

  世界未有权威网瘾定义

  记者了解到,在业内的普遍观点是,如果要对网瘾治疗进行规范,就要首先明确网瘾的定义,但是直到目前,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都没有一个权威的结论。

  而一些参与制订我国网瘾规范的专家,更愿意将规范中针对的上网问题称之为“病理性上网”,这与普通称呼的“网瘾”又有所区别。

  作为“网瘾标准”课题组专家之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精神科医师田成华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长时间上网,严重影响到正常的人际关系、社会功能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则属于“病理性上网”。

  达不到“病理性上网”诊断标准,但是确实存在问题的“网瘾”者,属于心理障碍,并非精神障碍,不一定要到医院去。目前专家组也并未采用民间熟悉的“网瘾”称呼,只将症状够重的部分人群作为研究对象。

  相关内容见《评论周刊》

  ■ 相关新闻

  “南宁网瘾少年”家属获赔百万

  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赔偿50万元

  据新华社电 (记者吴小康、向志强)记者28日了解到,广西南宁网瘾少年家属已与相关方达成赔偿协议,所获赔偿金和补助为100万元。

  死者邓某的父亲邓飞向记者展示的《赔偿协议书》和《协议书》显示,广州番禺励志体育活动策划服务部(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向死者家属支付人民币50万元,包括赔偿费35万元和精神抚慰金15万元;广西电子技工学校和广西某电视台分别向家属支付4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费。

  2009年8月2日3时许,一名网瘾少年在进入广西南宁市“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10多个小时后身亡。日前,南宁市公安部门根据尸检结果,已确认邓某系被殴打致死。

2
0
来自: 新京报
博问,解决您的技术难题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相关标签: 网瘾
还没有人对此新闻发表评论,第一个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