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的共同创始人Ev Williams最近说,Twitter考量运营的首要原则就是“Be a force for good”。我想是不是可以翻译成“为善的力量”,这个口号很容易让人想起Google的“不作恶”(Don’t Be Evil)信条。 史蒂夫.乔布斯曾怒斥Google的“不作恶”信条是Bullshit,他至少看透了,在生意场上没法分辨善恶,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赚钱,这个终极目的有时候就是和传统的善恶伦理冲突的。 而且,一个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好人,未必此人就是好人,说没有用,要看实际行动,到底是“为善的力量”,还是“伪善的力量”,要看你怎么做的。还听说Twitter正考虑在“合适的时间”推出面向中国的Twitter,当这个“合适的时间”到来的时候,就是考验Twitter是不是真的“Be a force for good”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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